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构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磴口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然资源交易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三、线索征集内容
(一)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方面
1.采取未招先建、以邀代招、化整为零、默许提前进场或垫 资建设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及组织虚假招标。
2.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 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 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3.违规干预招标单位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授意利害关系人以有偿陪标、挂靠资质等方式实施围标串 标活动。
5.私下接触投标人、评标评审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 暗箱操作。
6.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技术 性条件、歧视性条款、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抬高“ 门槛”、明招 暗定。
7.招标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发 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 响其他评标评审专家公正独立评标评审;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要 求。
8.违规干预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招标投标投诉问题过程中 正常履职。
9.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或工 作分包、转包,或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
10.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 增加、减免、缓解有关费用。
(二)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方面
1.招标人与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 人围标串标,招标人与中介服务机构、投标人“ 三方合谋”围标 串标。
2.评标评审专家收受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充当“黄牛”或参与“黄牛”活动等造成专家被围猎现象。
4.评标评审专家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评审的微 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5.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利用专家抽取系 统漏洞,抽取已经“内定”的专家参与评标评审;利用工作便利, 泄露专家抽取信息。
(三)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方面
1.采购人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 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 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3.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 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 意串通行为。
(四)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方面
1.投标人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 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 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交易。
2.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 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
3.投标人与评标评审专家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中介服务 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 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
4.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提出异议、 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交易活动。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 约保函,或者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所称招标人,包含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及 委托人等;投标人,包含投标人、供应商以及竞买人等;中介服 务机构,包含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产 权交易机构等;评标评审专家,包含依法依规组建的资格预审委 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询 价小组等的组成人员。
四、线索征集方式
1.举报电话: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热线0478-4400053(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2.电子邮件:dkxggjyzx@126.com
举报人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尽可能提供所掌握的证据资料,应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反馈,我们将对您的信息严格保密,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后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