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沙巴体育手机版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手机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 2019﹞ 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磴口县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工作实际,全面做好 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 2017年开展以来,我县已有42个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 1988次,抽查检查各类主体 16399户,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信息 20666条,以信用监管为核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已经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2023 年, 《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印发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重要指标项之一,将每年常态化进行考核评估,更是首次将自治区全部 103个旗县区纳入营商环境评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为各级政府重要考评指标之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方式已经渗入到各部门的每一个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法治政府创建、信用环境评估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2024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各项工作的关联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统筹安排年度抽查计划,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面,提高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体制机制
(一)做好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工作
市级各部门已于1月中旬完成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修订工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商改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1月下旬完成抽查事项清单的修订和公示工作,撤销现在的“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的事项,继承市级对应部门的抽查事项并进行公示。将修改完成的“抽查事项清单”,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清除废止或不再使用的抽查事项。按照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各部门要实现在 9月 30日前,确保“协同监管平台”内抽查事项使用率达到 100%。
(二)不断完善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
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对自身的监管领域和信用风险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各类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及现有的监管措施和效果,制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做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的规划,不断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建设,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符合监管实际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各相关部门应在1月下旬前完成“协同监管平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建设,监管对象根据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的调整,实施动态更新。
(三)不断完善“检查人员名录库”
应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定期更新和维护检查人员信息,确保名录库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四)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和指引
各相关部门应统筹各业务领域需求,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作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细则要统筹考虑各业务领域检查的重点和标准,内容包括: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范围、监管检查对象的抽取方式、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方式、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形式、检查结果公示、文书格式等。
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本级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二版)修订工作后,尽快开展本部门工作指引修订的相关工作,务必于营商环境评估前完成。
(五)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通过对 2023年抽查任务情况分析,抽查频次过高,部门联合检查比例低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各相关部门制定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时,应进一步压缩部门内抽查任务,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科学、合理、规范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确保本地区所有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部门全部开展或参与联合抽查,本地区联合抽查任务占比不低于 90%。部门内检查任务,能整合在一起的,开展部门内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抽查计划的制定是每年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并要将计划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在作出调整十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并公示更新后的工作计划。
(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信息公示
“协同监管平台”是自治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可生成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可公示检查结果。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发改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各相关部门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将自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三、不断充实信用风险分类内容
信用风险分类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重要延伸,是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重要要求,也是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符合本部门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量归集监管对象的相关数据,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各级相关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对高风险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对低风险监管对象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培训学习。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协同监管平台”和信用风险分类等相关应用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督查通报。 “商改组”按照县政府要求,对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依据国务院督查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要求,按季度通过系统监测,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完成情况、跨部门联合抽查开展情况、抽查事项完善情况、抽查事项开展率、信用风险分类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抽查计划。请各相关部门,务必于1月30日前,按照“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样表)”,报送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要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版,发送至邮箱25977373@qq.com。
联系人:李驰 联系电话:4212147
附: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样表)
磴口县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