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磴口县贰姑娘综合超市
2024年8月24日,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磴口县贰姑娘综合超市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8月20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韭菜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的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4年8月20日,抽样日期2024年8月24日 ,抽样单编号GZJ24150000184139127样品数量6.50kg,备样数量3.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克百威。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食品经营者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向供货商索取了《营业执照》和供货凭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第二十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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