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沙巴体育手机版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和生态修复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落实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六)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执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征缴相关资产收益。
(七)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提出规划条件;负责审批、审查建设单位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核发规划许可有关证件;负责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审批。
(十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生态修复项目。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地质矿产勘查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出让;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执法检查,指导苏木(镇)有关自然资源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十七)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承办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打印、会议组织、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事务的协调、联络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研究制定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磊
(二)业务股
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等自然资源相关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国家、自治区、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工作。
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执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定,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政策,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负责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落实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城镇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审核、报批。
负责矿业权受理、初审、延续、上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矿业权市场建设,编制、上报矿业权设置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组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行业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实施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行业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储量动态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负责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的监督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负责人:王磊
办公地址:磴口县建筑西路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4265312
负责人:苗平
所属单位
磴口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全县“多规合一”一体化进程;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论证、调整、修编。
(三)协助主管部门承担由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城镇规划体系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协助主管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编制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法指导编制或审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四)协助主管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实施实行集中服务管理;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条件;协助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景观设计方案);协助主管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成果进行核查。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地理信息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上地下空间、综合管线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
(六)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普法及意识形态、纪律及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宣传方面工作;负责工会及群团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服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对外联络、信息报送;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考核、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
负责人:赵雅洁
(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审股。
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及下位规划编制上报、数据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所涉及的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组织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论证、调整、修编。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项目选址、详细规划审核;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会议材料及项目汇报;负责组织审委会相关资料。
负责人:赵雅洁
(三)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股。
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行测绘、监测、验证、预警;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项目进行核查、举证、并移交执法部门;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成果进行监测;协调有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提供依据和服务;负责保密网络安全工作及涉密信息管理。
负责人:赵雅洁
办公地址:磴口县建筑西路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4265312
负责人:苗平
磴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协助主管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县沙巴体育手机版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水域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五)协助主管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统计、汇总、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六)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七)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密、保管和备份工作。
(八)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工作纪律、文秘、会务、保密、宣传、综治、文秘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信访并按照领导批办做好交办及督办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备份、整理汇交、上报工作;负责所有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存和查询工作;严格执行档案保管、立卷、归档、查询制度,负责档案资料利用工作;负责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存放保管、领用统计工作;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工作;按规定负责可销毁纸质档案的销毁工作。
负责人:白志远
(二)权籍登记股。
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水域、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和预审工作;负责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核对申请登记事项和询问笔录、具结书签署等工作,对承办工作真实性负责,并做到一次性告知;负责互联网+不动产绿色通道等便民工作;负责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实质性审核和收费、发证工作;做好档案移接交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负责人:郑旭媛
(三)权籍调查股。
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指导、检查、审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录入、维护、汇交,负责权籍信息系统操作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负责人:白志远
办公地址:磴口县建筑西路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4265312
负责人:白志远
磴口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三)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年度土地收储和配置计划。
(五)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及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六)协助主管部门强化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各类闲置空闲土地的清理登记及处置工作并进行土地储备。
(八)负责开展土地征收、征用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九)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磴口县建筑西路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电话:0478-4265312
负责人: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