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2023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1
来源: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王硕
各苏木镇农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沙巴体育手机版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在2022年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动态监测结果,进一步对2023年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开展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附表:《农村房屋安全等级评定表》
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需求。全面排查2022年危房改造资金支持范围外,动态新增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农村牧区低保户、农村牧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牧区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六类重点对象”)。对于已实施过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牧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2023年危房改造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2023年危房改造拆旧建新补助标准按照中央实际下达的资金为准,自治区每户补助6000元,市级每户补助2616元,修缮加固改造户按照实际工程量补助,上限不得超过当年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总额。
四、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1、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
2、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现场指导和巡查。
3、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按照《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范》要求,实行属地管理,抓好质量、安全、验收管理,做到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合格一户,补助一户。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五、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公示、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操作,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核系统在册人员信息,做好核查上报工作,苏木镇农场政府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鼓励推广应用装配式新型节能材料,指导农牧民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帮助农户解决建房所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六、认定结果
农户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档案主要内容:1.危房改造申请鉴定审批表;2.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信息表);3.户口身份证;4.“六类人员”贫困证明;5.建房前中后的房屋对比照片;6.竣工验收表;7.公示证明;8.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报告。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