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23MB0X71802L/2024-002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沙巴体育手机版办公室 | 文 号 | 磴政办字〔2024〕2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沙巴体育手机版办公室沙巴体育手机版成立磴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沙巴体育手机版办公室
编辑:杨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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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农场公司、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保障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研究,决定成立磴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唐东年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董致远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建来 县教育局局长
尹银才 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马玉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关志明 县卫健委副主任
闫文祥 县残联副理事长
陈 顺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成亮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马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医疗、康复、社会等方面专家开展评估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入学安置;做好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委员会下设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教育局、卫健委(县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医院)、残联、民政局、农牧和科技局相关人员组成。请各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教育局杜永平 0478-4217450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残疾儿童入学做出评估鉴定,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
(二)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咨询、引导和服务。
(三)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四)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咨询、评估和安置工作。
(五)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就业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等相关工作。
附件:磴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办法
沙巴体育手机版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磴口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办法
一、评估安置对象
评估对象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6—15周岁的本县户籍儿童少年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随班就读服务对象为:适合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近随班就读的6—15周岁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特教学校就读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有残疾障碍的6一15周岁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随班就读或到特殊学校就读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实施步骤
评估安置工作以学年为周期,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排查摸底。教育局要和残联、苏木镇、农场公司、社区做好数据比对工作,认真摸排核查各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和程度、就读学校等情况,做到一人一案,登记造册。对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进行核实,确定其准确信息,形成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
(二)科学评估,合理安置。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评估,将能够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安置到所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适合到特殊学校就读的,安置到特殊学校;对确实不能入学的,按照家庭自愿、适合送教、就近服务的原则,确定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组织开展送教服务。对重度残疾无接受义务教育能力需要免学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苏木镇人民政府、农场公司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三)建立档案,统筹实施。各学校根据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为辖区内所有残疾学生建立信息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案”。需要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相关学校要做好家长思想动员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组织学校教师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三、评估结果运用
(一)根据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及残疾证明,结合被确诊残疾儿童实际表现,由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其身心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整体评估。
(二)由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合议,形成评估鉴定结果,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教育建议。
(三)在普通学校、特殊学校、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或学前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校(机构)建立学籍,学籍与年级一致。
(四)康复医院(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确定残疾儿童少年病情好转后,出具相关证明,由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证明意见,采取对应的入学安置方式,为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学籍与年级一致。
(五)因身体原因暂不适合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校安排建立人员花名册,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六)对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安置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苏木镇、农场公司、社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落到实处,实现义务教育全保障。
(二)严格规范操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针对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及其身心发展现状,选择最适合的入学方式,制定出数据准确、操作性强的安置方案。
(三)加强监测指导。及时对新增人员开展认定工作,并定期对已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进行追踪、评估,根据学生现状,及时调整安置意见,做到最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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