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县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巴彦淖尔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23〕68号)要求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流程,磴口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前期实地核查,现决定对我县8家符合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第一批)(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监督意见。联系电话:0478—421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