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沙巴体育手机版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号)文件精神,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实验小学和第三完全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全面实行“阳光分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阳光分班”,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排除分班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的问题,让每一名学生都能真正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各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
(二)均衡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新一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按照年龄、教龄、职称、学历、教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组合,不将骨干教师集中安排在一个班,努力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随机原则。各班的学生名单都由计算机软件随机自动生成。
(四)全面原则。一年级新生要全部录入“巴彦淖尔市学生报名系统”,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不参与阳光分班的新生不予建学籍。
三、分班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4年8月21日下午3点30分
地点:磴口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班数。教育局根据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各学校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二)教师分组。各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
(三)阳光分班。县城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由教育局召开“阳光分班”现场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县城小学分管校长、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共同监督,利用“巴彦淖尔市学生报名系统”一键分班功能(该功能一次性确定班级人数、班级学生名单及该班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公开阳光分班。根据我县教育现状,此次只对实验小学和三完小一年级新生进行阳光分班。
(四)记录并公示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确认后,现场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教育局公章,由教育局分管局长、招生学校分管校长签字确认,教育局留存一份名单备案,两份由学校带回,一份在校园内公示,一份留存备查。
(五)结果查询。教育局将分班结果导入“巴彦淖尔市学生报名系统”,家长通过“蒙速办”APP可查询分班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控制择班、择师,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教师业务绩效的科学评价。各校要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
(二)完善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保证“阳光分班”良性运行的工作制度,坚决不准徇私舞弊,若因学校或个人违规操作引发的上访事件,由学校自行解决。未参与阳光分班由学校私自接收的学生在建籍时教育局不予确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
(三)强化督办。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严肃查处,给予工作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降低学校年度考核档次等处罚。
(四)强化宣传。教育局和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分班的程序和方法,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环境秩序,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
磴口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