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沙巴体育手机版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79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磴口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居民生活饮用水进行了监测,现将第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要求和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十个苏木镇农场的31个集中供水工程及理化改水村的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乡镇覆盖率100%。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供水工程覆盖的用户末梢水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等26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
三、检测结果
监测31份,合格31份,合格率100%。详见附表。
附件:2024年磴口县第二季度饮用水水质信息公示表
相关文档:
2024年2季度水质信息公示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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