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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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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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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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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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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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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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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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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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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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灰罐、制砖、建材及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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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钢铁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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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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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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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项目新建1座制砖车间,内置一条制砖生产线,新建粉煤灰散装罐2座、粉煤灰钢板罐2座等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生产规模为单班6万立方米的砌块砖和2万立方米的路面砖(实心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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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洒水,机械和车辆选用清洁燃料,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施工及运输作业;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封闭厂房、全封闭皮带输送、自然沉降,在投料口设置移动式水喷淋设施。
2、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隔音、减振、消声措施;运营期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废料回填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理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收集点;运营期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砖块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外售周边用户,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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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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