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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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沙巴体育手机版《内蒙古蒙牛圣牧高科奶业有限公司酸碱桶、双氧水桶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蒙牛圣牧高科奶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蒙牛圣牧高科奶业有限公司酸碱桶、双氧水桶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内蒙古蒙牛圣牧高科奶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设1间废桶清洗处理车间,年清洗废桶2920只/a。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和意见,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桶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中标准取值。最终排入磴口县中涵水务有限公司。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清洗槽、喷淋头等,清洗过程中有水流喷淋等产生轻微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固废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磴口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