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8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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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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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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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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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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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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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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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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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闽建材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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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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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闽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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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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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21万元,环保投资为5万元,在现有锅炉房内安装1台10t/h的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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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营期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4.8m?/d(1440m?/a),锅炉排污水和原有厂区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磴口县中涵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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