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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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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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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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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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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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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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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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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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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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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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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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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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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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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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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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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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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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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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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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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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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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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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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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7日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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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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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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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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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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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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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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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沙巴体育手机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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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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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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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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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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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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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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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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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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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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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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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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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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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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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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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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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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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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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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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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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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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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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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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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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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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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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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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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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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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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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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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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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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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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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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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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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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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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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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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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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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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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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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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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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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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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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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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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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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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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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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