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沙巴体育手机版进一步规范目标价格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5〕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沙巴体育手机版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5〕687号)及《沙巴体育手机版印发巴彦淖尔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5〕68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磴口县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严格落实。
磴口县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沙巴体育手机版进一步规范目标价格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5〕3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沙巴体育手机版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5〕687号)及《沙巴体育手机版印发巴彦淖尔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5〕6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
国家为了保持玉米、大豆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保障优势产区玉米、大豆生产者的收益基本稳定,保护玉米、大豆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玉米、大豆生产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在东三省和我区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沙巴体育手机版在“镰刀弯”地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马铃薯发展、自治区政府有关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的要求,自治区集中调剂资金用于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除自治区本级集中调剂资金用于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外,市、旗县区不得再对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进行调剂使用;玉米、大豆补贴资金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种植结构和实际种植面积的变化,根据实际种植面积规范调剂使用。
二、补贴范围、对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牧厅《沙巴体育手机版完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财贸〔2020〕518号)要求,我县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补贴范围严格限定为当年种植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生产者。
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内容
(一)主要品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荐科河699、先玉1161、迪卡159,华美1号、中河玉666等耐密性强、丰产性好,抗性强等玉米品种。大豆选择耐阴、耐密、抗倒伏、抗病大豆品种黑农84、合农71、中黄30等,大豆种子使用根瘤菌剂拌种。
(二)带型。大豆与玉米选择4+4或2+4带型。
1.4+4带型:“4+4带型”(玉米采用0.7米膜覆盖或1.7米宽膜覆盖,地膜厚度0.01毫米以上;大豆采用1.2米宽膜覆盖或不覆膜),带宽3.5米。采用“一穴双株”配套改装播种机播种。玉米2膜4行,小行距40厘米,大行距60厘米,穴距25厘米,每穴2粒,约占地0.55亩;大豆4行,行距30厘米,穴距22厘米,平均每穴3粒,约占地0.45亩;玉米大豆间距60厘米。
2.2+4带型:大豆玉米2+4带型,带宽2.65米,即2行大豆,4行玉米。玉米小行距35厘米,大行距65厘米,穴距16.6厘米,玉米带宽1.85米,占地0.698亩,理论亩留苗6030株;大豆占地0.8米,行距0.3米,穴距22厘米,每穴2一3粒,约占0.301亩;玉米大豆间距0.5米。
三、不予发放补贴情况
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的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违规种植的不予补贴。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平均亩产水平的、终止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套区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对在防沙治沙局提供的林草图斑内种植的不予补贴。公职人员不予补贴。资金严禁用于“非粮化”支出。
四、补贴标准
市财政拨付磴口县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额度为2988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1827万元,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994万元,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209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万元。
五、补贴流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补贴政策、补贴目标、补贴发放相统一。农牧和科技局及时组织实施,汇总补贴面积,及时汇总报送清册。
(一)严格补贴面积核实审定。农牧和科技局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和作物生长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等程序,要优化、简化补贴流程,发放情况嘎查村、乡镇原则上同步公示。市县两级要对补贴程序和上报补贴清册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核验,对补贴清册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二)加强补贴数据核实对比。组织开展抽查,进行身份核实和生存认证,对信息进行及时变更和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一卡通”系统,强化补贴对象与公安户籍信息、人社社保信息、民政殡葬等业务系统的数据印证,加强对上下年度间、当年补贴对象间的比对,存在差额较大、数额较大的要重点分析,核实研判,防止骗取和套取补贴。
(三)落实好公示要求。让数据“多跑路”、农牧民“少跑路”。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乡镇负责组织对各村报送的补贴数据进行核实确认,由乡镇人民政府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乡镇公开场所公示。各级都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牧民疑问,接受农牧民监督。
(四)及时发放补贴。各地要在秋粮集中上市前将生产者补贴发放给补贴对象。发放时要指导督促代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联系电话等,让农牧民看得清楚、领的明白。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市级建立财政局、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组成的生产者补贴工作协作机制,研究解决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顺利推进全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补贴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当地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负总责。
(二)强化分工协作
我县明确财政、农牧、发展和改革、统计部门职责分工,其中: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农牧和科技局牵头,会同统计部门共同完成玉米、大豆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各苏木镇、农场公司、沙林中心,要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认真核实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农作物,对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作物一律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规范发放流程
核实面积和资金发放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申报、编册。2025年的玉米、大豆生产者,要及时向所在嘎查、村委会、分场据实申报合法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嘎查村委会登记后,要召开村民(农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核定,由村嘎查、分场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大豆种植户花名册,并于7月30日前报苏木镇、农场。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一折通)号、合法玉米、大豆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二是调查、公示。苏木镇、农场对嘎查村、分场上报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的调查审核,并在嘎查村(农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面积、补贴对象的花名册汇总上报县统计局、农牧和科技局审核。三是抽查、复核。农牧和科技局、统计局,对苏木镇、农场上报玉米、大豆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并抽调相关人员对各个苏木镇、农场进行抽查,每个苏木镇、农场至少抽查二个村,每个村至少抽查二个社,每个社抽查农户不少于5户。四是上报、发放。统计局、农牧和科技局对苏木镇、农场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通过后,经县政府认定资金分配方案后上报市农牧和科技局、统计、财政部门。并由苏木镇、农场根据资金补贴方案,录入审核上报农牧业局补贴清册,并在嘎查村、分场进行清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农牧和科技局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利用财政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四)严格监督检查
玉米、大豆种植补贴要争取在玉米、大豆上市前准确、无误地发放到生产者手中。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禁止集体代领?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478-4269801,联系人:刘芳,地址:磴口县巴镇司法大楼5楼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506室。
(五)加大政策宣传
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