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608号);财政部《沙巴体育手机版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内蒙古自治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建二〔2008〕360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
2、补贴范围: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厂(场)。
3、补贴标准:病害猪补贴800元/头、无害化处理80元/头。
三、申请程序:
1、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兽医局)书面提出申请,填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表》(表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票据、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查看原件)。具体要求详见商务部、财政部令《生猪定点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08年第9号),相关数据截至2014年11月15日。
2、申报企业材料需经当地旗县(区)农牧业局(兽医局)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盟市农牧业局(兽医局)进行复核和抽查核实,并对复核及抽查结果负责。填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汇总表》(表2、表3),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签字盖章后随文上报自治区兽医局畜禽屠宰管理处。
四、申请材料: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领汇总表》
咨询电话:4219079
受理单位:磴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时限:全年
联系方式:4219079
五、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4212946;
地址:磴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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