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我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36人,1-7月共发放特困人员补助313.5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71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65.54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8元,为32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18.0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65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64.63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8元,为92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62.56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479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244元。
磴口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