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照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理念,本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上级批示精神和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制定直达资金细化基层方案。
一、直达资金细化类型和用途
(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1)就业补助资金。用于社区民生、三支一扶项目生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本辖区内的居民建立健康医疗档案、65岁以上人员体检、新生儿医疗监护等;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残疾人补助等一卡通支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相关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弥补养老保险缺口;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购置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7)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补充我县医疗保险缺口;
(8)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补充学校工作经费。
(9)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公路养护;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发放我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1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补贴发放;
(1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用于在乡复员和退伍军人等的医保支出,保障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基本利益。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充县级财力;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有效减少动物疫病发生,提升病死畜处理能力;
(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补充县级财力。
二、直达资金监控监管
我县在直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控监管有以下方式:抓源头。从资金审核环节抓起,在即优先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又严把审核关,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和企业、个人,如:一卡通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抓监管。在资金支付到位后,及时跟进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监管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不挪用不占用,如:实时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要求卫生部门,将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抓实效。对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做基本评估,做到每笔资金都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磴口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