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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9-05 信息来源: 磴口县教育局 编辑: 王硕 打印本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安排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学校设置等重大事宜;负责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实施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县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学校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负责干部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检查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项目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宣传、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及局级以上会议的筹备安排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以县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及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   
  负责人:白飞   0478—4217456   
  (二)人事股。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各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并指导教育系统相关表彰奖励、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学科带头人、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招聘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管理局机关科级公务员因私出国(境)工作。协调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虹  0478—4210057   
  (三)计财股。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本部门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指导学校教育基金、教育收费工作。组织全县教育经费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李伟   0478—4217455   
  (四)普教股。负责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劳动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课程设置。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中招生体育测试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教学交流和各类相关竞赛活动。落实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各项防控措施。承担校园足球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负责人:杜永平   0478—4217450   
  (五)安全办。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校园“三防”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刘创   0478—4217461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陈建来
  所属单位:
  1.教师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研究、指导评价、学科教学改革实验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学校和教师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分析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科教学、教科研活动,协助开展学科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指导、过程与结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改革研究成果的鉴定、评选工作。承担普及教育科研知识,推进全县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全县教育学术交流、教育理念宣传等相关活动。承担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县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的开展和阅览室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含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海燕   0478—4400346 
  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承担业务、财务与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海燕  0478—4400346 
  (二)教研部。承担教育教学服务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人:孙秀梅  0478—4260057
  (三)师训部。承担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孙秀梅  0478—4260057
  (四)信息部。承担信息化建设、应用、融通、创新工作。
  负责人:李瑞    0478—4231819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陈建来
  2.教育评估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区市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教育评估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依照分工,对本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适时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及单项督导评估,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巩固提高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对本县教育工作的全局性、方向性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党委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协助教育局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组织教育评估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李伟   
  3.考试资助中心(含资助中心和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搜集反映工作动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整合各方面学生资助资源,统筹当地资助工作;建立统计制度,汇总、分析并报告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数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配合经办银行对助学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上报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贷还贷本息。负责向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贷款学生沟通,避免漏贷拖贷等现象的发生;负责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申请救助学生的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助学贷款代偿的咨询工作。   负责磴口县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自治区泛海助学项目;负责实施磴口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负责磴口县贫困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助学工作的指导。负责磴口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地方特惠性资助政策落实。负责全县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名、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和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刘昊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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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5 来源: 磴口县教育局 编辑: 王硕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安排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学校设置等重大事宜;负责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实施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代表县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学校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负责干部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检查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项目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宣传、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及局级以上会议的筹备安排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以县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及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   
  负责人:白飞   0478—4217456   
  (二)人事股。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各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并指导教育系统相关表彰奖励、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学科带头人、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招聘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管理局机关科级公务员因私出国(境)工作。协调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虹  0478—4210057   
  (三)计财股。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本部门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指导学校教育基金、教育收费工作。组织全县教育经费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李伟   0478—4217455   
  (四)普教股。负责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劳动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课程设置。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中招生体育测试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教学交流和各类相关竞赛活动。落实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各项防控措施。承担校园足球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负责人:杜永平   0478—4217450   
  (五)安全办。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校园“三防”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刘创   0478—4217461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陈建来
  所属单位:
  1.教师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研究、指导评价、学科教学改革实验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学校和教师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分析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科教学、教科研活动,协助开展学科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指导、过程与结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改革研究成果的鉴定、评选工作。承担普及教育科研知识,推进全县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全县教育学术交流、教育理念宣传等相关活动。承担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县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的开展和阅览室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含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海燕   0478—4400346 
  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承担业务、财务与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海燕  0478—4400346 
  (二)教研部。承担教育教学服务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人:孙秀梅  0478—4260057
  (三)师训部。承担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孙秀梅  0478—4260057
  (四)信息部。承担信息化建设、应用、融通、创新工作。
  负责人:李瑞    0478—4231819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陈建来
  2.教育评估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区市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教育评估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依照分工,对本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适时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及单项督导评估,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巩固提高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对本县教育工作的全局性、方向性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党委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协助教育局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组织教育评估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李伟   
  3.考试资助中心(含资助中心和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搜集反映工作动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整合各方面学生资助资源,统筹当地资助工作;建立统计制度,汇总、分析并报告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数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配合经办银行对助学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上报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贷还贷本息。负责向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贷款学生沟通,避免漏贷拖贷等现象的发生;负责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申请救助学生的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助学贷款代偿的咨询工作。   负责磴口县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自治区泛海助学项目;负责实施磴口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负责磴口县贫困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助学工作的指导。负责磴口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地方特惠性资助政策落实。负责全县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名、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和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2722
  负责人:刘昊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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