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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09-05 信息来源: 文体旅游广电局 编辑: 杨娇 打印本页
 

  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加挂文物局牌子,为正科级。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沙巴体育手机版文化、体育、旅游、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调整事项明确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本部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四)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建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磴口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城旅游和四季旅游。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 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七)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管,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实施依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九)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作,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 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 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 审核、审批或申报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指导并检查全县文物古迹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服务标准;按规定办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初验、推介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研究 拟定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二十)指导、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 查处全县及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交流活动,推动磴口县文化走出去。
  (二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演艺传播、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监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下设信息室、财务室、督查室。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做好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材料和会务筹备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意识形态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关纪律建设、干部人事、新闻宣传、信息调研、精神文明、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接市文化旅游局办公室、县内各单位办公室。
  负责人:0478-4510082 
  文化艺术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公共文化、非遗保护、文艺创作、文化活动、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创作、艺术展演、展览、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文化体制改革。负责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市局公共文化科、艺术科;联系指导局属图书馆、文化馆、乌兰牧骑。
  负责人:刘卫国   0478-4510086
  旅游股。下设市场管理室、资源开发室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室。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旅游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旅产品创新及开发,组织开展县内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实施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对接市局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科。
  负责人:李敏杰   0478-4262532 
  文化市场体育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行政审批、放管服。负责对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广电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平安磴口建设、扫黑除恶、养老诈骗、消防等工作。负责对接市局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联系指导局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体育事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文化体育产业和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对接市体育局、市局文物保护科,联系指导局属社会体育服务中心、文物保护中心(含县博物馆、三盛公粮库旧址博物馆、兵团博物馆)。
  负责人:韩晓波 
  广播电视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广电工作,指导广电中心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节庆活动期间配合文化艺术股进行节目审核。负责联系市局传媒科,县广电中心。 
  负责人:周芸 
  办公地址:东风街文化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510082
  负责人:柴雪峰
  所属单位  
  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县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日常监管。
  (四)负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五)受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件起草、党建、纪检、群团、干部教育等工作;承担公文运转、保密、财务、劳资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国家文化城市
  负责人:金铭  0478-4510052
  文化体育执法大队。承担全县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工作;开展磴口县文化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体育经营项目及商业性体育竞赛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体育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景方   0478-4510056 
  文物旅游执法大队。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复制、维修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物经营活动和盗掘、走私、破坏文物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施工、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磴口县文物保护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等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旅游投诉受理,督查旅游保险的实施、磴口县旅游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金凤    0478-4510094
  新闻出版执法大队。承担全县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磴口县新闻出版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县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信息传播等活动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网络文化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张磊  0478-4510094
  广播影视执法大队。承担全县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影视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承担安装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室内、户外大屏播放活动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广播影视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韩晓波   0478-4510056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文体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四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510052
  负责人:张磊
  磴口县旅游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磴口县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培育和完善磴口旅游市场,研究制定发展磴口县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磴口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市场促销活动;指导旅游资源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负责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及旅游行业统计工作。
  (四)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旅游景区点、星级接待户、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车船和其他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按照规定办理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的辅助性工作;负责初验、推介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接待户;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指导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和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协助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申报认定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股室
  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妇女、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孟令源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旅游资源开发与对外交流股。负责旅游资源开发、规划、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发展、招商引资、旅游厕所建设工作;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促销活动和指导旅游文娱活动工作;负责旅游宣传推介和讲解工作、旅游宣传品制作,旅游资料汇编等工作;负责旅游官方微信的运营及推广工作。
  负责人:李浩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旅游市场质量服务股。负责推广、执行旅游行业标准、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工作;负责组织星级饭店和宾馆申报、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旅行社复核,旅行社分社、门市部备案登记;负责组织导游讲解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运行监测工作。
  负责人:孟令源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办公地址:磴口县博物馆三楼317/303/31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8067/4262535/4218154
  负责人:袁瑞琼
  磴口县乌兰牧骑
  一、主要职责
  (一)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四)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股室
  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费用的控制交纳工作;执行对外关系建立维护;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负责人:宋燕强  
  编创组。负责各类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与编排。
  负责人:周瑞华  
  演员队。负责管理乌兰牧骑舞蹈、戏剧、戏曲演员;参加乌兰牧骑组织的各类惠民演出与区内外各类舞蹈、小戏、小品、曲艺比赛。
  负责人:卢翔宇   
  声器乐队。负责管理乌兰牧骑声乐、器乐演员;参加乌兰牧骑组织的各类惠民演出与区内外各类声乐、器乐比赛。
  负责人:阿拉腾格日勒   
  办公地址:磴口县贺兰路西、南环路南、诚仁中学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510082
  负责人:张利军
  磴口县文化馆(挂磴口县美术馆、磴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二)开展美术展览展示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及各类服务项目。 
  (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展评、文化交流活动。
  (四)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
  (五)承担全县各类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六)承担全县苏木镇文化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七)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确保区域数字文化资源共享,整合全县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地域间文化艺术的沟通和交流。
  (八)开展美术创作、美术教育推广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
  (九)开展公共文化、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查、挖掘、收集、整理、申报、归档等工作。
  (十)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完成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文体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五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每周免费开放56小时
  联系方式:0478—4510093
  负责人:刘卫国
  磴口县图书馆
  主要职责
  (一)承担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研究、利用等工作。
  (二)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情报信息等服务。
  (三)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和学术交流、理论研究、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为基层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图书室(草原书屋)、电子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五)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
  (六)承担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磴口县东风路富源广场西侧
  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上班)
  联系电话:0478—4216105
  负责人:任玉明
  磴口县文物保护中心(挂磴口县博物馆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收藏、研究、鉴定、修复、养护等工作。
  (三)承担各类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文物收藏管理工作,协助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工作。
  (四)协助开展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指导地区博物馆业务工作以及本系统的博物馆建设,开展文物与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宣传以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等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六)承担全县范围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点的文物保护及“四有”工作落实。
  (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八)计划组织安排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开展文物科学研究和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九)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磴口县博物馆大楼31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215767
  负责人:李建新
  磴口县社会体育服务中心(挂磴口县全民健身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全民健身服务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为公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承办、组织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工作。
  (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开展健身指导咨询,指导各类人群开展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承担全县体育行业的职业培训任务。
  (五)负责开展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六)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磴口县全民健身中心一楼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510812
  负责人:刘少雄
  备注:全民健身中心,免费开放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低收费开放时间:早上6:30——11:30,下午2:30——10:00
  内蒙古兵团博物馆
  地址: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场部
  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负责人:王秀清
  联系方式:13847819500
  三盛公粮库旧址博物馆
  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西南1公里处
  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负责人:陶玲玲
  联系方式:1514883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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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5 来源: 文体旅游广电局 编辑: 杨娇
  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加挂文物局牌子,为正科级。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沙巴体育手机版文化、体育、旅游、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调整事项明确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本部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四)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建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磴口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城旅游和四季旅游。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 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磴口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七)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管,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实施依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九)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作,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 普及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 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 审核、审批或申报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指导并检查全县文物古迹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服务标准;按规定办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初验、推介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研究 拟定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二十)指导、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 查处全县及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交流活动,推动磴口县文化走出去。
  (二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演艺传播、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监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下设信息室、财务室、督查室。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做好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材料和会务筹备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意识形态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关纪律建设、干部人事、新闻宣传、信息调研、精神文明、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接市文化旅游局办公室、县内各单位办公室。
  负责人:0478-4510082 
  文化艺术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公共文化、非遗保护、文艺创作、文化活动、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创作、艺术展演、展览、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文化体制改革。负责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市局公共文化科、艺术科;联系指导局属图书馆、文化馆、乌兰牧骑。
  负责人:刘卫国   0478-4510086
  旅游股。下设市场管理室、资源开发室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室。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旅游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旅产品创新及开发,组织开展县内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实施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对接市局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科。
  负责人:李敏杰   0478-4262532 
  文化市场体育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行政审批、放管服。负责对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广电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平安磴口建设、扫黑除恶、养老诈骗、消防等工作。负责对接市局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联系指导局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完成体育事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文化体育产业和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对接市体育局、市局文物保护科,联系指导局属社会体育服务中心、文物保护中心(含县博物馆、三盛公粮库旧址博物馆、兵团博物馆)。
  负责人:韩晓波 
  广播电视股。负责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广电工作,指导广电中心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节庆活动期间配合文化艺术股进行节目审核。负责联系市局传媒科,县广电中心。 
  负责人:周芸 
  办公地址:东风街文化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510082
  负责人:柴雪峰
  所属单位  
  磴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县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日常监管。
  (四)负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五)受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件起草、党建、纪检、群团、干部教育等工作;承担公文运转、保密、财务、劳资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国家文化城市
  负责人:金铭  0478-4510052
  文化体育执法大队。承担全县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工作;开展磴口县文化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体育经营项目及商业性体育竞赛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体育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景方   0478-4510056 
  文物旅游执法大队。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复制、维修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文物经营活动和盗掘、走私、破坏文物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施工、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磴口县文物保护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等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旅游投诉受理,督查旅游保险的实施、磴口县旅游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金凤    0478-4510094
  新闻出版执法大队。承担全县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磴口县新闻出版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承担全县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网络信息传播等活动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网络文化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张磊  0478-4510094
  广播影视执法大队。承担全县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影视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承担安装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室内、户外大屏播放活动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磴口县广播影视市场领域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工作。
  负责人:韩晓波   0478-4510056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文体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四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510052
  负责人:张磊
  磴口县旅游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磴口县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培育和完善磴口旅游市场,研究制定发展磴口县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磴口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市场促销活动;指导旅游资源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负责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及旅游行业统计工作。
  (四)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旅游景区点、星级接待户、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车船和其他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按照规定办理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的辅助性工作;负责初验、推介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接待户;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指导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和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协助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申报认定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股室
  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妇女、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孟令源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旅游资源开发与对外交流股。负责旅游资源开发、规划、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发展、招商引资、旅游厕所建设工作;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促销活动和指导旅游文娱活动工作;负责旅游宣传推介和讲解工作、旅游宣传品制作,旅游资料汇编等工作;负责旅游官方微信的运营及推广工作。
  负责人:李浩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旅游市场质量服务股。负责推广、执行旅游行业标准、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工作;负责组织星级饭店和宾馆申报、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旅行社复核,旅行社分社、门市部备案登记;负责组织导游讲解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运行监测工作。
  负责人:孟令源  
  联系电话:0478-4218067
  办公地址:磴口县博物馆三楼317/303/31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218067/4262535/4218154
  负责人:袁瑞琼
  磴口县乌兰牧骑
  一、主要职责
  (一)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四)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股室
  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费用的控制交纳工作;执行对外关系建立维护;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负责人:宋燕强  
  编创组。负责各类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与编排。
  负责人:周瑞华  
  演员队。负责管理乌兰牧骑舞蹈、戏剧、戏曲演员;参加乌兰牧骑组织的各类惠民演出与区内外各类舞蹈、小戏、小品、曲艺比赛。
  负责人:卢翔宇   
  声器乐队。负责管理乌兰牧骑声乐、器乐演员;参加乌兰牧骑组织的各类惠民演出与区内外各类声乐、器乐比赛。
  负责人:阿拉腾格日勒   
  办公地址:磴口县贺兰路西、南环路南、诚仁中学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478-4510082
  负责人:张利军
  磴口县文化馆(挂磴口县美术馆、磴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二)开展美术展览展示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及各类服务项目。 
  (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展评、文化交流活动。
  (四)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
  (五)承担全县各类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六)承担全县苏木镇文化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七)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确保区域数字文化资源共享,整合全县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地域间文化艺术的沟通和交流。
  (八)开展美术创作、美术教育推广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
  (九)开展公共文化、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查、挖掘、收集、整理、申报、归档等工作。
  (十)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完成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文体艺术大楼(旧县医院十字路口西南角)五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每周免费开放56小时
  联系方式:0478—4510093
  负责人:刘卫国
  磴口县图书馆
  主要职责
  (一)承担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研究、利用等工作。
  (二)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情报信息等服务。
  (三)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和学术交流、理论研究、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为基层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图书室(草原书屋)、电子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五)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
  (六)承担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磴口县东风路富源广场西侧
  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上班)
  联系电话:0478—4216105
  负责人:任玉明
  磴口县文物保护中心(挂磴口县博物馆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收藏、研究、鉴定、修复、养护等工作。
  (三)承担各类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文物收藏管理工作,协助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工作。
  (四)协助开展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指导地区博物馆业务工作以及本系统的博物馆建设,开展文物与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宣传以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等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六)承担全县范围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点的文物保护及“四有”工作落实。
  (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八)计划组织安排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开展文物科学研究和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九)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磴口县博物馆大楼31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215767
  负责人:李建新
  磴口县社会体育服务中心(挂磴口县全民健身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全民健身服务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为公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承办、组织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工作。
  (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开展健身指导咨询,指导各类人群开展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承担全县体育行业的职业培训任务。
  (五)负责开展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六)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磴口县全民健身中心一楼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478-4510812
  负责人:刘少雄
  备注:全民健身中心,免费开放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低收费开放时间:早上6:30——11:30,下午2:30——10:00
  内蒙古兵团博物馆
  地址: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场部
  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负责人:王秀清
  联系方式:13847819500
  三盛公粮库旧址博物馆
  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西南1公里处
  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每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负责人:陶玲玲
  联系方式:15148836630
 

 

  

 
 
主办:沙巴体育手机版办公室(磴口县信访局) 承办:磴口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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