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常规机具。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十九大类43小类97品目。自治区将结合农牧业生产需求和补贴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额度,将沙巴体育手机版符合条件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常规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
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按有关规定引导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牧业领域规范应用,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操作要求与常规补贴产品保持一致,对产品及生产企业条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调整。对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资质,仍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沙巴体育手机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牧业机械在自治区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自治区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和区域非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建议一览表基础上,统筹考虑补贴政策普惠共享、兑付难度等因素,制定发布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常规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具体补贴标准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
三、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县审核、市级兑付、直补到卡(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牧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发布通知。市、旗县(区)农牧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机具核验制度、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档。自愿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进行投档,对投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投档平台全年开放,常年受理企业投档。自治区农牧厅分批组织开展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对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产品、新推广产品、首次申请列入补贴范围产品、价格明显背离同类同档产品、结构过于简单产品、非常规产品等机具(以下简称“高风险机具”)和成套设备,采取交叉互审等方式严格审核。从严整治不实投档行为,对超范围投送产品、低档高投等造成品目和档次错误的,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多次或重复发生提供不实投档材料违规行为的农机生产企业,按有关规定从重或加重处理。
(三)现场演示评价。对高风险机具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或验证。对现场演示或验证有问题的产品,组织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具体现场演示评价或验证机具以投档审核公示为准。
(四)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与农机供货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凡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附件2),并及时申报补贴。
(五)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本人提交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属旗县(区)农牧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严禁补增其他证明材料。在自治区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到组织法人户籍地或注册地办理补贴,不得跨自治区(省)办理,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为本组织成员证明。旗县(区)农牧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各旗县(区)可结合实际,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设置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其申请条件。旗县(区)农牧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引导购机者在录入信息后,及时向农牧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资料。旗县(区)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但应及时告知购机者相关情况。
(六)机具核验。鼓励基层农牧部门探索多种核验方式,提高补贴机具核验水平和进度。对部分机具设定以完成规定作业面积或作业量作为核验的前提条件,具体机具种类以办理服务系统设置为准。并探索打造农机管理干部、农机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有经验有意愿的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和农机手参加的核验队伍,切实强化核验工作人力资源保障。对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和补贴兑付;对其他机具,各旗县(区)可结合实际,确定抽查核验比例。对丘陵山区所用的量大面广的小型机具,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便利化可监测的核验方法;对成套设施装备,农牧部门、财政部门可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开展核验。
(七)审验公示信息。旗县(区)农牧部门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内农牧机局发〔2019〕23号)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牧部门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八)兑付补贴资金。旗县(区)农牧部门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旗县(区)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旗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沙巴体育手机版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兑付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盟市、旗县(区)财政部门因资金不足或违法违规处理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会同农牧部门做细政策解读,告知并稳定购机者预期,同时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结合地区农牧业生产需求,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可指定优先录入、优先兑付的品目和档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组织抽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或由专业农机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加强对高风险机具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的抽查,重点对单一产品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重复购置、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情形进行核查并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评估,涉嫌违规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向司法机关移交严处,因违规处理无法办理认购,造成购机者损失的,由违规主体负责。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