磙耙保墒机具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4-02-28
来源:
磴口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编辑:
杨娇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临河区农牧局:
为规范开展磙耙保墒机具补贴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机具为新购置的磙耙保墒机具,需符合保墒农艺要求,能够有效实现保墒目的。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能够承担社会化服务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
三、补贴办法
对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名录中的磙耙保墒机具,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按每台最高5000元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购机款总额的50%。对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名录之外的磙耙保墒机具,购机款总额不足10000元(含)的,按购机款总额的50%进行补贴;购机款总额超过10000元的按每台最高5000元标准进行补贴。全市总补贴额度为100万元,按购机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完为止。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与水利部门联系对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引导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积极开展磙耙保墒作业,从严从细从快完成保墒任务,为备耕春播奠定坚实基础。
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