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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示范农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在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备案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须有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固定的办公场所、成员花名册、合作社牌匾。农机合作社除满足上述内容还需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农机作业服务内容。
(2)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完善。并要求组织机构、章程、制度上墙,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并有参会人员签字。
(3)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会计人员,设计会计账簿,制订财务流程。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账务公开,编制的会计报表准确,有完整的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和会计账簿。按月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年终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4)服务成效明显。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新品种、新技术普及推广。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业务联系、统一作业调度、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作业收费标准、统一机具维修保养)。带动农牧民脱贫增收作用突出。
(5)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统一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等记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有注册商标,获得“两品一标”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优先考虑。
(6)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诚信经营,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服务质量投诉,没有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开户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偷税漏税行为。农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在本地处于领先水平,没有发生过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能力持续提升。组织成员开展或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培训、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等。
(8)不重复评定。县级示范社优先申报市级示范社,对已获得县级以上示范社称号,因改组、更名及新设分支机构的合作社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填写《2023年县级农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附件1),所在苏木镇农场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评定。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合作社进行实地查看核实,结合报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通过沙巴体育手机版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1)合作社章程,并有发起人签名盖章;
(2)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5)当年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服务记录;
(6)合作社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
(7)合作社近年来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两品”认定认证证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以及获得县区表彰奖励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8)有土地流转的合作社需提供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9)有成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和成员本人签名。
注:凡是复印、复制的材料均需加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章,以确认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2)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时要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认真执行评定工作纪律。
二、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一)、申报主体
申报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必须经磴口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证书》,并按要求录入名录系统。已评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不参与此次评定。
(二)、申报条件
(1)经营规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经营规模,土地流转期限应在3年以上(以流转合同为准),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2)基础设施: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机械设备,机械化程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3)经营者:通过磴口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种植、养殖、种养结合等生产经营活动,且信用良好的家庭农牧场,掌握较先进的农牧业生产、管理技能,参加过高素质农牧民等培训。家庭农牧场常年雇工人数不能超过家庭人口总数,无经营违法不良记录。
(4)生产管理:采用较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或规范,能够实行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记录完整。
(5)财务管理: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和销售记录,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家庭农牧场生产经营状况,收支明细记录到2022年底。
(6)示范效果:农牧业收入为家庭农牧场主要收入来源, 占到其家庭经营总收入的80%以上,家庭农牧场人均年经营纯收入超过磴口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牧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7)已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管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牧场填写《2023年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附件2),所在苏木镇农场签字盖章,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评定。磴口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农牧场进行实地查看核实,并结合报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牧场通过沙巴体育手机版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1*.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2*.土地草原承包合同或证书复印件,流转土地草原合同复印件;
3*.家庭农牧场资产、经营和收支情况复印件(2022年度);
4*.能够反映家庭农牧场生产经营相关影像资料,图片电子版单幅照片要在3MB 以上;
5*.家庭农牧场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的管理页面截图,纳入直报系统管理的手机 APP认证截图;
6*.个人征信报告;
7.生产经营遵循的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复印件;
8.产品获“两品一标”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家庭农牧场经营者获得的社会荣誉,以及其他奖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家庭农牧场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或作为交流学习典型相关材料。
(注:带*号为必备材料,该页涉及材料另页附后。)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表格要按照统一格式完整填报,对申报材料准备不认真、填写不规范的,一律不予评定。
联系人:黄宇洁
电 话:0478-4212374
附件:1.2023年县级农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2.2023年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
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县级农牧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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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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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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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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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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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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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成员出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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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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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成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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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民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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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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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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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存栏(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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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出栏(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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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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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资产原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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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农机具总数(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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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库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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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间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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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农机维修工资格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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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作业服务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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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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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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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年经营收入(万元) |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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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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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入社成员 平均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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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带动非合作社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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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召开成员 (代表)大会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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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展业务 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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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立成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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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生产、经营、服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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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吸纳)当地建档贫困户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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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商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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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哪种认证 |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地理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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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何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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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何种服务 |
统一购买生产资料¨ 统一销售农产品¨ 加工¨ 贮藏¨ 运输¨ 农机合作社统一业务联系¨ 统一作业质量标准¨ 统一作业调度¨ 统一作业收费标准¨ 统一机具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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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销往地区 |
本县¨ 本市¨ 本省¨ 省外¨ 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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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作社是否存在土地入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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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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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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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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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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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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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申报表
农牧民 (农机)专业合作社 申报意见 |
本合作社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苏木镇农场经营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经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磴口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家庭农牧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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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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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部门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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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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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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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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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主学历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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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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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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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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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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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经营的家庭劳动力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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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草原经营 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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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流转土地 草原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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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存栏(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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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出栏(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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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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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农机具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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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合作社 或协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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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或使用 商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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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财务收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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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畜产品销售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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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牧业 纯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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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家庭收入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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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品一标认证 及有效期限 |
绿色农产品¨有效期限 年 月 有机农产品¨有效期限 年 月 地理标志认证¨有效期限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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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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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牧场 申报意见 |
本家庭农牧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农牧场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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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农场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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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农牧 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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