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对象: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2、各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务必于毕业学年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