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23
来源:
磴口县民政局
编辑:
杨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沙巴体育手机版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现对《磴口县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对该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磴口县民政局实施磴口县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
1、重大决策事项名称:磴口县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
2、重大决策事项牵头单位:磴口县民政局;
3、主要内容:殡葬基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在成本核算后基准价1500元/具的基础上上调10%,即1650元/具;对殡葬延伸服务(殡葬服务单位在保证基本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前提下,根据丧葬户需求开展的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即告别厅:(小厅400元/天、大厅800元/天),守灵厅:(小厅260元/天、中厅400元/天、大厅600元/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该工作的态度;该工作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公众对该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公示说明: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牵头单位和评估单位反馈:
牵头单位联系人:魏赤鸿 联系电话:13948188465
邮箱:
社稳评估单位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 18947881896
邮箱: bsfgwz@163.com
磴口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