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磴口县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共选97名人民陪审员。其中通过随机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9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有参加陪审的时间。
在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熟练掌握蒙语者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三)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届。
四、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选任公告
磴口县司法局会同磴口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磴口县司法局会同磴口县人民法院、公安局,从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磴口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磴口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三)资格审查
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四)确定拟任命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确定后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磴口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磴口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七)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公开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磴口县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307室)
地 址:磴口县巴镇民政、司法综合大楼三楼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包括电子照片)。
在公告期满之前,将填报完整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磴口县司法局307或所在辖区司法所进行现场确认。
我们欢迎每一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热心公民踊跃报名,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公民在法治进程中的担当,共同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联系咨询电话:0478-7969806 联系人:李艳
特此公告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
磴口县司法局 磴口县人民法院 磴口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