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审计局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把握,重点从审计对象、审计重点、责任认定等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审计对象的分析研究。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对县直党政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行使公共权利、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交通、住建、农牧科技、防沙治沙、教育、卫健、民政、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审计和分析研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加强任中审计,及时“防病治病”,揭示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凡离必审”,搞“批量式审计”、做“事后诸葛亮”等问题。
加强对重点审计内容的分析研究。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经济监督,紧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揭示反映经济责任履行相关问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审查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决策、“新官不理旧账”、国有资产流失、单位内控制度缺失等问题。
加强对被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认定的分析研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权责一致原则,收集掌握并分析研究重要的审计证据。综合考虑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实质性要件,审慎界定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问题找根源,研判“后果”定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根据不同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确定审计重点,明晰权责边界,实事求是界定不同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做到“审什么、评什么”,避免超越审计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进行审计和评价、出现“以偏概全”“一审了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