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磴口县7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终止申请,现解除上述7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资格。名单公示如下: